2012年7月13日 星期五

英語

以前, 有一個同學去英國讀書, 幾年後回來說得一口流利英語, 那外國口音又非常好聽, 我禁不住讚賞她.
那時她說, 在外國生活英語不但要說得流利, 而且一定不可夾雜其他地區的口音, 否則很難找到好工作.
那時我似懂非懂, 長大了工作後才慢慢了解.
在香港工作, 當遇上外國客人來開會, 很多時他們都會將就一下, 說英語說慢一點, 又或是說一些簡單的字彙, 為求令我們清楚明白.
但當他們一班『外國人』 在傾談的時候, 他們卻會說得很快, 或者正確點來說是正常速度, 而我們這班不是用英語為母語的人可能未必跟得上, 或者只是一知半解.

而這一次旅行, 我就試過在多倫多的 McDonald, 因為還在思考買那一個餐, 反應慢了一點, 那收錢的向我露出不耐煩的眼神.
即使我的外表是華人, 但因為外國有很多華人都可以說出流利的英語, 所以一般人是不會對你放慢速度.
而那一個不屑的眼神就讓我覺得有點被歧視, 不是太好受.

香港的母語為中文, 即使很多人書寫英文沒有問題, 或者都可以說出流利英語, 但可能只局限在公事上.
所以在語言上, 香港還是欠缺一點優勢; 加上香港的教育一般只著重填鴨式, 不太鼓勵發問, 所以在工作上, 未必可以勇於表達意見.
但願辦教育的人, 不要再東搖西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