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8日 星期日

有借冇還

曾經借錢給朋友A, 商借前對方訂下大慨何時還錢的協議, 但到期卻失去蹤影.
過一些時候, 與朋友A再聯絡上, 他只再訂下另一個日期還錢.
但不幸地, 到下一個到期日, 朋友A又再失去蹤影.
如是者, 重覆以上三個步驟, 最後好意的幫忙卻換來被對方臭罵一場為何迫他那麼緊. 但心想, 還錢日期明明是他訂下, 如果不方便, 可跟我說一聲延期還錢就成, 何必失蹤?
而原來, 身邊有些朋友都有此遭遇, 要窮追猛打朋友A才可追回那一筆血汗錢, 或有些根本追不到, 當然最後大家不歡而散.
朋友間談起, 無不唏噓, 明明因為朋友一場, 只想在朋友A困難時幫一個小忙, 但卻遇上欠錢不還的無賴.
於我, 失去一位朋友遠比損失金錢傷心.
 
如果可以再作一次選擇, 我寧可從未借錢出去, 而保留一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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