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9日 星期五

公關危機

近兩日討論話題,黎明4D演唱會因為不乎合消防條例而不獲牌照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428/55040299

而黎明就親自交代跟進事件: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70800659839852&id=1609134416006477

以往,同類事件,可能要開記者招待會,出動公關,又或者由唱片公司,經理人交代。但今次,由歌星黎明親自交代跟進。我不特別喜歡黎明,只是偶然哼哼他的歌。但今次他成功的化解了一場公關災難,令原本喜歡他的更喜歡,不喜歡的欣賞;畢竟今時今日的香港,找一個肯承擔的政府高官已經沒有可能。

幾年前看另一個演唱會,剛好遇上打風,掛上三號風球,我與朋友正想演唱會是否會如期舉行,但看勻電視收音機Facebook都沒有宣佈,最後有朋友發現主辦單位竟然在微博公佈當晚取消 >.<||| 竟然在微博公佈?我好懷疑製作公司遇上緊急事件的處事手法,還有微博的普及程度真的快過電視機收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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